第49章 被知青抛弃的儿子(3)

    最小的弟弟一直都没有取名字, 没办满月酒, 百天的时候又赶上农忙, 就更不可能办百日宴了,所以这孩子出生三个多月,连个来添礼的人都没有。

    秋收对于农人来说是一年最重要的时候了, 一刻都耽误不得, 否则的话,赶上下雨阴天, 已经成熟的粮食就有可能烂在地里, 从而减少收成。

    所以到了秋收的时候, 但凡是能下地干活的人,就没有一个能在家闲着呢,包括七八岁的小孩子, 重活干不了, 跟在大人后头捡块儿红薯总是能做的。

    叶翠萍他爸虽然是村长, 但是对于这样的农忙也早就已经习惯了, 年年都要参加,谁也不能例外, 不光是她,她妈也得去地里收粮食。

    因此家里头这三孩子是没人照看的,她也没法把仨孩子全都带到地里去, 毕竟老三刚刚百日, 太小了, 她一个人也根本没办法在田间地头照看三个孩子。

    林泽就是在家负责看俩小孩的, 当然也没多少事情要做,看着二弟别让他摔着,给三弟换尿布,哭的时候哄一哄,要做的事情是真的不多,他妈至今都坚持不让他碰火,所以想要烧水做饭也是不可能的。

    每天的早饭和午饭,都是他妈从地里赶回来再做,他妈要喂三弟吃奶,给二弟喂饭的事情就是他的了。

    白天的大部分时间,家里头就只有他们这仨小孩儿,倒是给林泽投喂弟弟了机会,二弟这个年纪已经什么都能吃了,鸡蛋、肉粥、火腿这些都可以,没什么忌口的,只要注意别吃撑着积食就成。

    但是三弟就不成了,刚刚百天的小娃娃,他的空间里也没有准备奶粉,更不用说是婴儿米粉了,所以只能给三弟熬小米粥,而且是只喂米汤,不喂米粒。

    因为吃的不错,大半个月的秋收之后,林海瞧上去脸上都比之前有肉了,林泽倒不是很明显,但是这半年来,个子长得特别快,裤子都已经露出脚腕一大截了。

    最小的老三,刚生下来的时候又瘦又小,现在也不胖,但可能是因为长开了,虽然没有白白嫩嫩,但瞧着还是挺可爱的。

    连王大芳都跟闺女说这仨外孙子养的好,闺女家里平时吃什么,她不是不知道,仨孩子能长成这样,绝对跟吃的东西没关系,可能是随了老林家吧,林华就长得好,在知青点数一数二的,放到整个公社那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当年她闺女可不就是被林华的长相迷了眼。

    秋收过后,地里的农活总算是没有那么多了,但人也闲不下来,只能说劳动量没有之前那么大了,叶翠萍不光是有时间照顾孩子了,还有时间来收拾自己。

    这年头也没什么保养方法,更没有这份余钱,叶翠萍能做的就只是用淘米水洗手;洗脸而已,出门的时候,戴上帽子,穿上长袖长裤,免得脸被晒的更黑。

    整日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林泽也没看出来他妈这张脸有什么变化,不过气色确实是比生孩子那会儿好多了,也不枉他每天晚上都偷偷往汤里放保健药品。

    天儿慢慢冷下来了,山上再也找不到一棵野菜,好在跟初夏的时候不一样,现在这会儿粮食还是够吃的,就是不敢敞开量的吃。

    好几天之前,林泽就觉得他妈有些心事不宁,时不时就发呆,昨天风那么大,晚上还特意烧水洗澡,怎么想怎么都觉得不太对劲。

    “我明天跟你大舅一块去城里头找你爸,让姥姥到家里来陪你们,你要好好看着两个弟弟,别惹姥姥生气,妈过几天就回来了。”叶翠萍嘱咐道。

    林泽能够看得出来,他妈对这一趟去城里并没有什么信心,根据他从前的记忆,他爸和他妈两个人之间的段数实在是差的太多了,好在有大舅跟着,就算沾不了光,那也能保证他妈吃不了大亏,不会让渣男耍的团团转。

    这个年代,进城还是一件相当稀罕的事情,所以要准备的东西还挺多的,除了相关的证明以外,最重要的东西就是食物了,从哪儿买的都不如自家做的实惠,所以来回路上兄妹俩都打算只吃干粮,两布袋儿的杂粮窝窝头,幸亏现在天气冷,换做是夏天的话,这些干粮还真不一定能搁得住。

    王大芳直接搬到了闺女家里,晚上陪着三个外孙一块儿睡,一日三餐也都是她来做,老大跟老二直接跟着大人吃就行,没什么讲究,但是老三就不行了,才半岁,也就是能吃点米糊糊。

    不过自打照顾这仨孩子一日三餐开始,她才知道,外孙子有一个算一个,饭量都不大,而且还有点挑嘴,尤其是老二,放了玉米面的窝窝头都不乐意吃,一点儿一点儿的往嘴里塞,简直就是在吃猫食。

    她都不知道是她饭做的不如闺女好吃,还是外孙子天生的富贵命,真就跟那地主家的小少爷一样,吃东西又慢又挑,人家两碗不够,他们半碗就够了,也不知道到底是好养还是不好养。

    不过倒是都挺好哄的,平时也不怎么哭闹,尤其是老大,跟个小大人一样,还会主动给她帮忙,可见她闺女的福气都还在后头呢。

    要是林华那个没良心的真打算抛妻弃子,错过了这么好的孩子,以后指不定怎么后悔呢。

    叶翠萍这一走就是大半个月,走的时候忐忑着急,回来的时候倒是有个笑模样了。

    林泽下意识挑了挑眉,难不成这其中还真有什么误会,他爸不是渣男

    王大芳也挺惊奇的,赶紧凑过去问道,“见着人没有,怎么说的”

    “见到了,华子就是学校里的功课太紧了,而且身上也没什么钱,所以才没往家里写信,我跟大哥问了他们学校好几个同学,人家都说他没在学校谈对象。”

    只要是没有外心,人就还是她的。

    王大芳可不像闺女这么天真,寄封信才花几个钱,学校又不是不发补贴,再说了,当年林华去上大学的时候,她闺女可还怀着孩子呢,这么大的事儿,但凡是有心,肯定会写信回家问问。

    在学校里没谈对象,可能是还没碰着合适的,不一定就是心里想着她闺女。

    “那他怎么说的,以后还往家里写信吗是不是得寄钱回来,孩子总不能你一个人养吧,这些他都说清楚了吗”王大芳一连串的问道。

    这些可都不是小事情,得亏当初俩孩子结婚的时候,她男人多了个心眼儿,让老大带着她俩去镇上办了结婚证,要是没这结婚证,有些事情还真不好说呢。

    “他说了会往家里写信的,但是学校真没法给他多少钱,那城里头什么东西都贵,他根本就攒不下钱来,不过,妈,华子给我们家老三起名字了,就叫林洋,海洋的洋,不是放羊的羊。”叶翠萍美滋滋地道。

    这傻孩子,王大芳是不指望闺女了,还得看大儿子的,让这小子跟着去不就是为了这事儿。

    叶志国是叶家长子,大了叶翠萍这个最小的妹妹整整15岁,还是生产队的小队长,在人情世故上可比叶翠萍精明多了。

    “我倒是有个想法,咱们一家人最好坐下来好好商量商量,先别急着做决定,毕竟是小妹一辈子的大事。”

    不光是小妹一辈子的大事,还是他们叶家的大事。

    去了城里头才知道,人家城里人过的是什么日子,大学生又有多体面,不管从哪方面讲,林华这个妹夫,都是小妹这辈子能找到的最好的对象了,再说还有三个大外甥呢,小妹要真是跟林华离了,带着三个儿子,哪那么容易找对象。

    所以这夫妻还是原配的好,小妹要是能带着孩子进城的话,以后在城里扎下根儿,他们家孩子日后要是有机会能去城里上学,也能有亲戚帮衬不是。

    所以叶志国左思右想,还是觉得把小妹和三个外甥都送到城里去,跟妹夫团圆比较好。

    有结婚证在,只要林华还想继续上大学,还想在城里头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就不能跟他们家撕破脸皮。

    不过现在唯一的难处就是,林华每个月能领到的补贴确实不多,养活不了一家五口人。

    “这事儿你跟林华说过吗”叶红根抽着大烟袋道。

    “我跟他提了几句,他倒是也没说什么,还是钱的事儿。”

    叶家拿不出多少钱来,但是可以匀一些粮食过去,再说了,叶翠萍她们娘四个的户口都还在村里呢,可以按照人头领一部分粮食,所以这粮食也不需要全由叶家出。

    叶红根不担心粮食的事儿,真要是山穷水尽了,那山上还有野菜呢,饿不死人,他担心的是自家闺女这脑子,到时候去了城里,肯定被哄得团团转,指不定会做出什么蠢事来呢。

    “不是还有小泽他们吗看在小泽他们兄弟三个的份上,林华应该不至于做什么过分的事儿。”叶志国还是挺喜欢这仨外甥的,也不知道人家两口子是怎么教孩子的,又听话又懂事,关键都还长得好,长大了肯定不愁娶媳妇。

    “我也觉得还是让翠萍跟着去城里比较好,省得林华有二心,几个孩子没必要都跟着去,老三还小,离不开当妈的,老大懂事儿了,过去也能帮帮忙,他人又聪明,林华瞧了肯定喜欢,所以让老大、老三都跟着去,老二留下咱们帮忙养着,等什么时候林华毕业了,上班了,咱再把老二给他们送过去。”王大芳提议道。

    三个孩子都带过去,太折腾了,要不是林华还没见过老三,她都想把老三也留下,省得给他们小两口添麻烦,养一个五岁的孩子跟养一个半岁的孩子,可是完全不一样的。

    叶翠萍舍不得把二儿子留下,但这会儿什么也没说,她能不能去城里还不一定呢,都得爸妈和几个哥哥帮忙才行。

    叶红根敲了敲烟嘴,“他们学校是不是快放假了,要去的话就尽早过去,让林华帮着安排住的地方,不能什么事全靠咱们家,头一回去光带着小泽就行,剩下俩孩子先别带了,一开始肯定不顺畅,俩小的都跟过去不够添乱的,还是带大的去。”

    其实要是小夫妻俩感情好的话,或者她闺女脑子精明的话,压根儿就不需要孩子一开始就跟着过去遭这个罪,但是现在,只能是希望林华看在孩子的份上,对翠萍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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