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市,作为新生的一线城市,它拥有最现代化的建筑,和最繁华的城市气息,新华市最著名的一条商业街上,今天新增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一个少年,一个看起来巨好看,好看到让无数路人驻足不前的少年,就站在他们这条街的中心喷泉,已经足足站了有十分钟了。
袁纪:……,童话里都是骗人的。说好的有人来搭讪,有人请吃饭呢?
他绷着一张脸,这让本来就在猜测他是不是在等女朋友结果被鸽了的路人们更加心疼了。
小哥哥看起来这么好看,他的女朋友真残忍,居然忍心鸽了他足足十分钟!快出现啊!快把这个可人儿给带走啊!
袁纪:……我的女朋友们,你们说好的会来搭讪呢?我的饭呢?你们迟到了好吗!!!
就在他已经坚持不下去,快要因为饿得头晕眼花直接倒在地上的时候,身后忽然出现了一个低沉性感好听的低音炮,“小……纪?”
袁纪迅速转头,有熟人=有饭吃!
他还没有看清来人是谁,就已经扬起了一抹最张扬的笑容,顿时闪到了对方的眼睛。
好、好可爱!
齐昭按捺着自己蠢蠢欲动想要上去捏一捏的冲动,目光落在那张熟悉的脸庞上,他果然没认错!是那个小可爱!让他念念不忘很多年的小可爱!
他居然,居然长大了,也还是这么可爱吗?
袁纪眯着新月似的笑眼,在脑子里转了一遍,花了几秒钟才认出面前的男人是谁。
因为对方实在,藏在了很深的记忆力,如果他不是在这幅身体里醒过来的时候,强行被灌输了一遍记性,他绝对是想不起来对方是谁的。
“是齐、齐昭吗?”
他差点脱口而出齐昭哥哥四个字,因为在他记忆里,面前的男人足足比他大九岁,在小时候,他都是喊男人齐昭哥哥的。
齐昭眼神顿时一黯,小纪,和他生分了。
他知道这是理所应当的,毕竟他也对袁纪很陌生了现在。
“嗯,是我,你穿这么少站在这里,不冷吗?”
齐昭不去烦恼太多,他理智又克制地清理掉脑海里面多余的情绪,有点疑惑地问。
他刚才开车从这边路过的时候,就觉得有点奇怪了,现在已经入了秋,他自己的脖子上都多了一条围巾,怎么少年穿得这么少,还站在喷泉旁边,这样对身体不好。
心里一暖,袁纪不知道他上辈子在那个圈子里面,有多久没有听过这么发自真心的关心了。他脸上暖洋洋的笑意顿时加深了几分,冲着齐昭笑得更加灿烂,诚实地回答他,“不冷啊,因为我年轻嘛!”
因为他是一只狐狸精啊!有毛,抗寒那种!袁纪心里美滋滋地想,天道粑粑虽然忘了给他吃饭钱,但是别的方面对他还是不错的。
“有道理,少年热血。”
齐昭看他这幅模样,忍不住跟着赞同地点点头,眼角里都是笑意。少年确实给人一种活泼得像是能够将周围都暖起来的样子,不过……
“虽然是这样,但是还是注意一点比较好。”
一条还带着体温和成熟男性身上的香水味的围巾被围在了脖子上,戴上的一瞬间,袁纪下意识颤抖了一下,感觉到一股寒意从身体被驱赶出去,眼角里流露出来的幸福感更重了。
这条围巾,毛绒绒的,好舒服啊!
齐昭却误会了什么,沉吟了一会儿,试探着问。
“小纪是在等人吗?如果不是,不如我们一起吃个饭?好久没见到你了,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家姜黄鸡做得不错。”
他早就注意到了,少年在这里站着的时候,手指有两次都摸在胃的位置,他一向眼光狠辣,很难不猜到,少年是被饿的。
姜黄鸡!吃饭!齐昭>童话里都是骗人的会搭讪的未来女朋友!
一瞬间,袁纪立即抛弃了他脑子里那些未来的粉丝or女朋友,雀跃的神情跃然于脸上,“好啊!”
他把手伸向男人,齐昭微微一怔,这是、做什么?
“不牵手吗?”袁纪这还是在记忆里面找到的,他们还小的时候,不管去哪里,齐昭都会主动和他牵手,那段时间虽然短,但是袁纪刚翻出来,当然记忆犹新。
“……牵。”齐昭晒然一笑,很自然地牵上了少年白白嫩嫩特别好摸的爪子,下意识握在手心里捏了捏。
是他生分了,他忘记了少年还是个孩子,和他这种已经出来在社会里染过一遍带着假面具的人不同,少年人总是捧着一颗热乎乎的真心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于是,周围一圈想要上来搭讪但是一直担心小哥哥是在等女朋友的女孩纸们,一脸绝望地看着一个明显是高富帅还特别精英范的男人把小孩牵走,没错,是一个男人!!!
TAT,这年头,好看的小哥哥都只和好看的大哥哥一起玩吗?
有一个女生更是忍不住叫这一幕偷偷拍下来,和之前她偷拍放在微博上面的照片串起来发了一条微博。
【这么可爱一定是蓝孩纸:QWQ,我错了,我还想着再五分钟小哥哥还是被鸽就上去搭讪,结果……一个和小哥哥一样好看的大哥哥牵走了我的小可爱,心碎。真的是牵走![图片][图片]//@这么可爱一定是蓝孩纸:TAT今天在街上碰见一个看起来超级好看的小哥哥,小哥哥看起来好像被人鸽了,在寒风中看起来形单影只的好可怜。[图片]】
她是一个颜控博主,也算是小有名气,很快就有粉丝从上一条微博摸过来了。
喵星人是我大爷:哈哈哈哈哈哈哈~蓝蓝是不是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心疼你一秒,但是,小哥哥和大哥哥的背影看起来好苏,感觉配一脸哈哈哈哈哈哈!
手控全球后援会底层会员:给蓝蓝点赞!照片拍得真好!话说,小哥哥和大哥哥的手指都很好看啊,抱走抱走~
齐昭说的那一家姜黄鸡确实做得很好,他们店里用的是自家在农村包下山头散养在果林里的走地鸡,吃的都是虫子,每天在山林里跑来跑去,这样的鸡肉吃起来会比较紧实,鸡肉味浓香。
再加上新鲜的姜黄,这让上辈子为了控制身材,基本上吃鸡肉也是吃白水煮鸡胸肉的袁纪,立即吃了满嘴油,刚才还有点冻得开裂的小嘴,立即被一层鸡油糊得油光滑亮的,看得齐昭就觉得想笑。
小孩就是小孩,他都好久没见过有人在他面前这么吃东西了。那些生意上的人情往来,哪个不是端着姿态高高在上,要么就是卑躬屈膝的,哪里有人这么把鸡肉看得比他这个人还有存在感的,上桌来吃就没停过。
不过……
他看了一眼碗里一开始就被小孩用公筷夹到碗里面的一对鸡翅,有些小惊喜又觉得有点小暖心,没想到都这么多年没见了,小孩还记得他爱吃鸡翅膀呢。
一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桌子上的菜,斟酌了一下青春期小孩的胃口,果断再加了一个蜜汁猪蹄。
“谢谢齐昭哥哥。”袁纪一听到他点单,就知道是因为自己吃得有点多,脸上也不害臊,甜甜地冲着金主大佬喊了一声哥。
在娱乐圈什么大风大浪他没见过呢,一声哥换一碟子猪蹄,那真的是太划算了。而且他刚才看了一眼,那猪蹄得要小二百呢。
“没什么,你慢点吃,吃太快不好消化。”
听到这声哥,齐昭立马觉得心里跟喝了蜜似的,他目光有点宠溺的落在小孩的侧脸上,恍惚觉得好像看到十年前,小孩跟在他身后一口一个齐昭哥哥喊着的模样,和现在比起来,简直一模一样惹人疼。
一顿饭吃了一个小时,袁纪吃了鸡肉还吃了猪蹄这种上辈子他基本不会碰的食物,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升华了。
“真好吃,我都好久好久没吃过了……”
他不顾形象地吧咂了一下嘴巴,嘴里仿佛还能闻到姜黄的味儿,一双眼睛笑得满足地弯了起来。
正在拿起西装外套穿上的齐昭闻言动作微微一顿,他的目光这才落在了面前的小孩身上,这才注意到,小孩穿着一双发白的板鞋,身上的衣服看起来都洗得有些掉色了。
他这才有点反应过来,该不会小孩不是觉得不冷,而是因为没有什么钱吧?
袁纪正好擦完了脸,忍不住抓起围巾蹭了蹭。哎呀,好想蹭他自己的那根尾巴啊,毛绒绒的,比吸猫还爽!
有点遗憾地想着,袁纪只能靠着蹭蹭围巾解解馋,却被身后看着这一幕的齐昭看在了眼底,误会更深了。
“小纪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一走出门,袁纪就听到齐昭贴心地问,还没来得及转头回答,身上就落下一件西装外套,暖和地将他包围起来。
“齐昭哥哥,你不用给我衣服,我真的不冷。”袁纪有点小感动,不过他真的不冷啊,他是只狐狸精,毛超多的,这种天气,他还扛得住!
刚想要把衣服脱下来还给对方,齐昭长臂一伸,搂住了他的肩膀,顺便制止了他的动作,“没关系,哥每个星期都会去健身两天,你穿着吧,我不冷。”
袁纪嘴唇蠕动了一下,还想拒绝,但是看见齐昭眼底的关心,心一软,好吧,谁叫齐昭是他重生后第一个对他这么好的人呢?而且说真的,他确实有一点,享受这种不带利益关系的关心,让他感觉到很暖心,也很开心。
“那齐昭哥哥忙吗?”哥哥两个字一开口,袁纪完全适应了自己才十八岁的事实,活泼地问道,“要是不忙的话,去我家里坐坐吧?我会做一道拿手菜,齐昭哥哥今晚就在我家吃饭呗?”
齐昭欣然答应了,并且在小孩上副驾的时候,快速拿出手机对了一下行程。
今天下午确实他有空,因为他母亲给他安排了相亲,不过,他也没答应他一定会去就是了。
母亲也挺喜欢小纪的,等回去和她说说,她应该就不会念叨他个几天几夜了?
齐昭完全无负担地想着,上了自己的爱车,载着许久不见的小孩去了他住的地方。
一到地方,袁纪就自然地牵起他的手走在最前面,完全没看到,齐昭看到他住的这片区域时,欲言又止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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