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农忙期

    花灯节过后, 林家人只得空休息几天, 然后又要开始忙活了。

    季节已进秋, 对农民来说, 秋天是他们丰收的季节。农忙时期已近,田里的庄稼基本成熟,大岭村村民也开始陆续去田里收割稻谷及其他粮食。

    这几天林父和林母每天都会去田里看看, 顺便把田里的水放掉。闫宁溪之前说的店铺已经找到了, 林城最近几天都要到镇上看看。

    程晏的房子已经建好, 空放几天散散味后,他也开始将房子一点点充盈。林莫这些天没事做,每天都会过去看看。

    像床,主室里的梳妆台、吃饭用的大桌子,还有林莫特意让程晏去定做的木制大沙发, 已经全部做好并安放好。

    不过, 内部构造精致的家具还得一个月后才能去镇上拿回来, 除了这些外, 房子布置得已经可以住人。现在剩下的就只有院子里花、果树的种植。

    但明天要去林家帮忙收庄稼,程晏现在没时间去山上找合适的爬藤类花和果树, 只能等他和林莫成婚后,再去山里看看。

    林家有水田和旱田近三十亩, 可以算是大岭村农田多的一户人家。以前农忙时, 他们家都是由林父林母和林大哥林大嫂忙活。

    林星林辰两个十岁小孩虽然做不了什么, 但在一旁捡捡地里掉落的玉米棒、花生, 或者是在晒谷场看谷子还是可以的。

    种得太多, 以前他们得花上十多天才能收完。然后又得将收回来的稻谷晒干放到仓房里,这林林总总得花上半个月时间,这还是天气好太阳盛的情况下。

    不过农忙时期都是这样,晒谷子的时候还得时刻注意着天气,在下雨前得把它收回来。

    不过今年林家就没再亲自动手,而是去镇上雇一些农忙短工。那些人也是种过庄稼的农户,因为每天有工钱拿,做起事来手脚勤快而且上手很快。

    反正只要有钱,都可以在镇上雇到你需要的人,用林莫的话来说,这就相当于现代的人力资源。

    雇到人后,监督工作就由林父和林母来做。商铺找到后,林城在闫宁溪的帮忙下,买下了铺子。最近这几天,林城和林莫就带着林辰往镇上跑。

    商铺原本的布置要全部清掉,来一个全新的改造。这个工作林城一个人就可以搞定,前世他已经将林莫教给他的学得差不多。

    不过,因为事情不急,所以林城一边做一边给林辰讲解,进度就慢了些。

    买商铺和铺子改造需要的钱,是他们在花灯节晚上赚到的那些。不过那些钱在买了铺子后就没了一大半,所以林莫将之前酿的果酒拿出一部分卖给醉云楼。

    那几桶葡萄酒离酿造成功还要一个月,林莫没去动它们。最有价值的是葡萄酒,所以一定得耐心等。

    林莫跟在他们身边,在林城脑子卡顿的时候就提醒几句。

    林辰对经商的敏感程度确实如之前林城说的那样,虽然这天赋能力比林莫前世那作为总裁的二哥稍稍逊色些。

    但只要在一旁提点几句,再给他讲讲现代经商的一些理论,那林城之前说的那些计划也不是不可能实现。不过,现在的林辰还是太小了,还得再长大些。

    收庄稼那儿已经用不到程晏帮忙,程晏便跟着林莫去帮忙捣鼓店铺,顺便留意附近有没有即将卖出的铺子。

    不过,程晏每天都会比平常早起,然后去山里深处找大猎物。等天完全大亮后,才扛着猎物坐车去镇上卖,做完这些才去铺子那儿帮忙。

    今天也是如此,不过因为今天猎的大家伙有点危险,程晏难免会受些伤。去医馆简单处理了伤口,程晏拿出随身带的衣服换上,放下衣袖遮住受伤的左手臂。

    程晏每次扛猎物到镇上卖,都会随身带身衣裳,换下染了血渍的衣服。

    离买回铺子已经过了五天,店铺里的布置已经弄得差不多,还剩些收尾工作。他们去定制的器具几天后就可以拿回,不过向村民收集水果还得等农忙过后。

    林莫在一旁帮忙,等程晏走近时却眉头紧皱,他似乎闻到了一股熟悉又令他作呕的血腥味。

    林莫放下手里的东西,拉着刚走过来的程晏走到一旁。

    “怎么了?”程晏忍下因为被拉起而扯到伤口的疼痛,疑惑道。

    “你受伤了。”林莫抬头看着他,语气肯定道。

    “呃……已经上过药了,没事。”程晏在心里惊讶林莫的敏感,照理说他都处理过伤口也涂药了,应该没什么味道啊,怎么就被发现了?程晏心里有些不解。

    “这几天又去山里了?”林莫皱眉。他就疑惑为什么程晏早上不同他们一起来,却在差不多九点又准时来帮忙。原来是一早就去山里,然后卖完猎物就过来帮忙。

    “嗯。”程晏老实回答道。

    “今天之后不许再去了……就算去也必须要注意安全!”林莫唬着一张脸严肃道。

    看来得快点去看看哪里有要卖掉的铺子,将生意做起来快点赚钱,不然每次程晏去山里他都得担心半天。

    “好。”程晏点点头应道,眼里却闪过一丝笑意。反正前几天去山里猎回来的猎物卖了不少钱,短时间内他不会再去了。

    “我已经让姐夫帮我留意哪里有要卖掉的铺子,等我们……成婚后就可以做些生意赚钱,你也不用再去打猎了。”林莫解释道。去山里打猎太危险了,能不去最好还是不去。

    “嗯,想好要做什么了吗?”

    “容易赚钱的,还轻松的……我比较喜欢坐在一旁收钱。”林莫想了想说道,现在他脑里已经有雏形了,得再进一步计划计划。

    “那我来忙活,你坐在柜台后收钱。”程晏点点头表示同意。

    “不用,雇几个人做就好,你当老板,我来收钱。”林莫轻笑道。

    在不远处忙活的林城偏头看了他们一眼,听到他们的谈话,心里有些感慨,果然莫哥儿有了喜欢的人后就变得不一样了。

    镇上的事忙活完了,林城他们也重新把重心转移到家里。林父林母雇了五个身体健壮的汉子收庄稼,再加上林父林母自己闲不住也去田里,所以现在已经收了三分之二。

    等林城和程晏加入后,速度又加快了些。不用到镇上后,林莫又改成去田里给他们送水。

    林莫煮了一小桶薄荷茶,又做了甜橙薄荷汁,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林莫戴上草帽和林星提着茶桶去田里。

    走了许久终于到了,林星朝他们大声喊,正在田里忙活的林父听到,招呼其他人去喝水休息一下。

    薄荷茶是给工人们煮的,可以清热解暑。林莫特意给林父他们做了薄荷味果汁,酸甜里又有薄荷的凉意。

    程晏不怎么喜欢吃甜的,林莫倒了一大碗薄荷茶走到程晏坐的地方,是一棵不怎么大的树,但正好够两人乘凉。

    林莫将碗给他,然后在他旁边坐下,拿着自己的草帽给他扇风,“怎么样?适应得了吗?实在不行的话可以不来,反正爹都雇了五个人了,差你一个也没事。”

    程晏不会做农活,这是程晏来帮忙的第一天林莫发现的,显然,其他人也知道。林父对此也没有发表什么感言,不过第二天程晏的速度就有些熟练了。但对于其他人来说,程晏的速度和初学者差不多。

    “唔……还好。”程晏喝了一大口茶,抬手用衣袖擦额头的汗,但被林莫阻止了。

    “用手帕擦,前天你用衣袖脸都红了一大片,这么不长记性?”林莫赶紧拉住他的手,将手帕放到他手里。

    像稻谷这些农作物,表面都会有类似芒刺的东西,沾到皮肤上会发痒。这还是因为程晏的缘故林莫才知道的,他倒好,当事人居然不记得。

    “……忘了。”程晏有些尴尬笑了笑,耳朵有些红,不知道是天气太热还是什么。

    林星躲在树荫下吃果,往周围望了望,爹娘是一对,大哥大嫂是一对,四哥和程大哥又是一对,就他是一个人。

    欸,还好二哥和弟弟也是一个人。

    “听大哥说,你这几天都是住之前的房子?新房子不是弄好了吗?”林莫问道。从这里走到程晏之前住的地方,得走上半个多小时。

    “成婚之后再……”程晏摇摇头说道,但没等说完就被林莫一瞪,然后就不敢再说了。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还有这霸道的一面呢?程晏心里有些无奈。

    “好吧,晚上就住那儿。”程晏妥协道。

    “中午回去就把所有东西搬进去。”

    “好,还有吗?”程晏轻笑道。

    “……还有,以后要听我的话!”林莫被他那笑声弄得极为不自然,强撑气势有些气鼓鼓道。

    “嗯,听你的话。”程晏又拿起碗喝了一口茶,掩住了嘴角边不受控制的扬起。

    感觉他气鼓鼓的样子……有点可爱。

    林星坐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全程看到他们间的互动,听到他们的对话,四哥那反常的举动看得他一愣一愣的。

    如果他懂得一些词,那林星就知道他现在的状态跟被强塞了一袋狗粮的状态一样,都是那样的令人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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