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十张纸巾

小说:孩子他爹是霸总 作者:慕长华
    女人拿着东西站了起来,转身离开,脸上却挂着轻松的笑,或许是去寻找她的爱人。

    “哎,多好的女孩,跟咱家也很般配。”金睿很想抽支烟,但是他回头对自己的母亲说:“麻烦您下次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打听清楚,她到底愿不愿意接受您这样的儿子。我还有事,先走了。”

    “等等。”金母拉住他,一脸的不悦。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最近在做什么。”

    金睿扫了他的母亲一眼,甩开那只手,淡淡的说:“您知道就好。”

    ‘你是不是又去见你那个前男友了?’

    ‘夏熙然,都已经爬上我的床了还竖什么牌坊?。’

    ‘滚吧。’

    滚,是金睿对夏熙然最后说过的一个字。

    ‘我没有!’她被锁在屋外,敲了很久的门,可那个人没有开门,那个人不再选择原谅她,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呢,夏熙然一直想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

    后来,她发现自己怀孕了,她要生下这个孩子,那是他们的孩子,所以她要生下她。就算死,也要生下她。

    “姐?”屋外的阳光还很刺眼,夏笙是被吵醒的,夏熙然在夏笙的屋里,卫溪溪跟着夏家父母一起睡,夏笙从床上爬起来,隐约能瞧见夏熙然额头上的汗珠。

    “你做噩梦了?”中午的太阳很高,不像晚上那么黑暗,不会叫她怕的无处躲藏。

    夏熙然抱着毛巾被,脸色却很苍白,她问:“夏笙,如果你有了你喜欢的人的孩子,但是那个人却不喜欢你,你会怎么办,把孩子打掉吗。”

    夏笙想了想,她实在没有这个可能未婚先孕,可她看了一眼自己的姐姐,又深深的想了很久才说:“生下来,养大他。”

    不只是因为那是她唯一的孩子,还有那是她心爱的人的孩子。

    “真傻。”夏熙然说,也不知道是说她自己,还是在说夏笙。

    晚上,雅熙会所,金睿如约而至,包间里乌烟瘴气,香烟的味道说不上难闻但绝对不好闻。

    “你找我做什么。”金睿显然还没忘记那天的事,虽然事情不大,但是却跟夏熙然有关,这叫他并不能轻易原谅。

    “先坐下。”叶初示意了一下旁边的座位,金睿扫了一眼,缓缓落座。

    “又去相亲了?”秦明宇狗鼻子的闻出香水的味道,金睿没说话,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叶初。

    “夏熙然回来了。”叶初说,郝放拿杯子的手一颤,滚烫的开水倒在秦明宇的腿上。

    “卧槽,你去医院看看你是不是老年痴呆,手都不咋好使了!”郝放转头看了眼金睿,没说话。

    这样混乱的场面金睿却理都没理,叶初仍然撑着一张扑克牌似得脸,跟上午的时候简直是两个人,也难怪方仪会那么惊讶,他接着说:“夏熙然带回来的女儿,是叫卫溪溪?这几年我不相信你没调查过她。”

    “你什么意思。”金睿微抬起头,眉心皱了起来。

    “没什么意思。”叶初优雅的端起酒杯,抿了一口里面的酒,味道还不错。

    “上午我让特助去查了点东西,上午去查,下午就得到了一个结果,你想不想听。”

    金睿掏烟的动作略有迟缓,不等叶初继续说,他先开口说:“十年前,夏熙然在国外剖腹生出一个女儿。”

    叶初挑眉:“原来你调查过。”

    “那孩子,不是我的。”金睿的语气带着肯定。

    “这个结果是田荣给你的吧。”他靠在沙发上,拿出一份文件。

    “你不会不知道田荣是你妈公司里的人吧。”

    金睿点上那只烟。

    叶初将文件摆在金睿面前,金睿想要打开,却被叶初摁住,他抬起眼眼中写满了疑惑,叶初一本正经的说:“我让阮特助去查了那个孩子,卫溪溪,她并不是出生在国外,夏熙然也没有剖腹产,十二年前她出生在杭城的一个小镇,由镇上里唯一的老大夫接生,乡下的条件并不发达,夏熙然也没有剖腹产,顺产生下一个女孩,期间下了三次病危通知书,而她的身边只有母亲孙秀珠。而夏熙然生下的这个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金睿手中的烟头落到裤子上,烧了一个大洞,烫到皮肤了也不知道,他狠狠地挣脱叶初,颤巍巍的翻开那份文件。

    叶初轻哼一声,声音不大,却足以叫屋里的几个人震惊:“金睿,你的心脏病治的怎么样了?”

    若是过去金睿理该站起来摔门而去,可是他看着面前的那份报告,以及那份出生证明。孩子的血型是b型卫时境是a型血夏熙然是a型血,他们根本不可能生出b型血的孩子。

    “金睿,夏熙然快死的时候,你在哪。”

    叶初说:“我记得,你好像在新交的女朋友那。”

    金睿双目通红,像被人刺了两刀,秦明宇咽了口唾沫,不敢说话,还夺走了郝放手中所有的东西,让他坐在沙发上当一具木偶。

    他猛地站了起来,不足十分钟,从他进门到离开,不足十分钟。

    “那个,叶初,你怎么忽然要去调查夏熙然。”秦明宇才不会傻乎乎的以为他真的单纯是因为好心。

    叶初靠在沙发上,拿过金睿落下的那盒烟,从中拿出一根,点上放到嘴里。

    很苦的味道,或许就像他这么多年,独自恨着怨着,却不知道到底该恨谁。

    “受人所托。”他浅浅地说。

    “可是,你这么告诉金睿真相,他不还会去找夏熙然的麻烦吗。”郝放冷静的分析了一下。

    “不会。”

    “为什么?”秦明宇不理解。

    “如果他还是个人,就不会去,卫溪溪是夏熙然的全部,金睿只要过去,无论出于什么动机对她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如果他还爱她,并知道自己的家庭曾对夏熙然做过什么,一定不会纠缠,至多会在身后默默的保护,因为他明白,是他自己错过或做错,怨不了别人。

    秦明宇想了很久依然没有想通,郝放却终于想通,盯着叶初那张狐狸脸终于赞同秦明宇的话。

    ‘腹黑’

    “哎,对了,你刚才说受人所托,谁拜托你的?而且你竟然会答应?”秦明宇此人神经大条,但偶尔却看不到一般人所看不到的,事物的本质……

    叶初拿烟的手微颤,烟灰落下来,差点落到裤子上,他将烟放到烟灰缸里熄灭。

    “一个小朋友的要求,不忍心拒绝。”

    虽然与他答应过的不一样,可结果好,总是最好的。

    叶初想。

    回去的路上格外安静,副驾驶座上没有坐着别人,叶初突然反应过来,他好像从未让叶雯雯以外的人坐过他的副驾,跟程瑶秋在一起的时候他还没有驾照,更没有车,后来上班了有车有驾照,却没有什么女人敢坐在他的副驾上。

    这个时间公司已经没什么人了,可是总经理办公室外却亮着一盏灯,方仪看到他回来赶忙站了起来恭恭敬敬的说了声‘总经理’

    “我记得,你好像是我的学妹。”叶初皱着眉问。

    方仪一愣,浅浅的点了点头说:“是的,只是有点可惜,您毕业的时候我才大二。”

    叶初好像有些记得这个女孩了,当年她在小树林里对自己告白,话还没说完就遇见了程瑶秋。

    “大二啊。”叶初沉吟一声走到方仪跟前问:“你叫方仪,是方教授的女儿?”

    方仪点头,垂在两侧的手却握成了拳,方仪比叶初矮一点点,灯光打下来打到她的侧脸上,她的睫毛很长,只比夏笙的睫毛短一点点……

    夏笙?怎么会想到她,这可不是什么好笑的玩笑。

    叶初眯眼,再往前走了一步,生生将人逼至墙角。

    “方仪,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

    小区里那些不认识的人渐渐也都消失了,夏熙然也要回家她只是回来探亲的,谁知道会被金睿缠上,卫溪溪还要上学,不知道是小孩子学东西快还是基因的原因,夏笙觉得卫溪溪的英语水平已经在自己之上……

    好吧,她偏科严重,二十六个字母都认识,组合在一起是她不认识它们,它们也不认识她,相看两厌。

    走的那天夏笙送夏熙然下楼,两个人很少说知心话,因为她大学毕业的时候她才十岁,试想一个大学生跟一个小学生,实在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姐,姐夫知道这件事吗。”

    卫时境一定知道夏熙然有那么一段过去,不然她不会在二十五岁那一年带着一个已经两岁的小女孩嫁给他。

    夏熙然苦笑着回头说:“夏笙,如果今后你有了喜欢的人,一定不愿让他知道你的过去。”

    夏笙似懂非懂的看着她坐到驾驶座的位置。

    “那你出国以后还会回来吗。”她问。

    夏熙然摇了摇头说:“你如果有空就去国外找我玩。溪溪,跟小姨再见。”她走到小侄女身边,将手放在她的脑袋上。

    小小的孩子,长得不像金睿,很像她的姐姐,坚强,又勇敢。

    “好。”夏笙收回手,回报一笑,“那等我过去了,我教溪溪跆拳道。”

    “你呀,都快不像个女孩子了。”

    车门关上,车子驶出去很远,夏笙回过头却看到一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金睿?”男人却没有理她,看着走远的车子,直到车子彻底淡出视线,他才戴上自己的墨镜,转身离开。

    或许他曾找了她很多年,或许他曾后悔将她放开,或许他将她怨恨许多年,可一切都过去了,她已结婚,有了爱人。

    谁年轻的时候没有犯过错,只是都已经过去了。

    太执着对任何人来说,都没有半点好处。

    国庆过后,爱学习的依旧爱学习,钻图书馆,不爱学习的依旧躲在宿舍打游戏,至于夏笙这样有要赶作业又要打工的还真不多。

    “你不考研?”雯雯跟男朋友出门之前问,这可真奇怪,毕竟夏笙的成绩在班里不算差,考研应该不难。

    “不。”夏笙说。

    “为什么?”

    “读不起。”夏笙头也没抬的在画稿子。

    雯雯无奈的摊开手说:“好吧。”作为衣食无忧一个包包抵别人一个月生活费的叶家孙女掌上明珠的叶雯雯,完全不理解这些,而且难道不是读了研之后挣的钱会更多吗。

    “你很缺钱?”

    夏笙停下笔,歪头想了一会儿,恢复正经说。

    “可能是觉得没有钱傍身没有安全感。”这就好像是同样两个人刚发了工资说要去请吃饭,工资高的那个可以让人随便挑饭馆,工资少的那个自己定饭馆,一顿饭吃的好不好还得另说。

    “不懂,对了我晚上不回来了。”雯雯说。

    夏笙挑眉问:“还是跟男朋友?”

    叶雯雯重新走到夏笙身边小声说:“十月七号我带他去见我爸妈,他们没反对。”

    “那就是同意了?”雯雯又走到门口继续说,“也没同意。”

    既没反对也没同意,所以到底是同意还是反对,夏笙绕的脑壳疼,雯雯说:“我妈的原话是,年轻人可以试着处一段时间,合适就在一起,不合适就分手。”

    铅笔头啪的一声,又绷断了,夏笙想,这批铅笔买的不好还没怎么用就削完了。

    “可我爸昨天下午送我来的时候说他不适合托付终身。”

    “你爸?”夏笙四处找那把自己长腿的小刀。

    “昨天叔叔送你过来的?”

    “对呀。”雯雯说,“我小叔谈了女朋友有些忙,所以就我爸送我过来的。”

    终于找到小刀了,原来是掉在墙角了。

    夏笙点了点头说:“挺好,那你们就先处着吧。”

    雯雯被接走后,原来还剩最后一点的稿子却再也画不下去,她打开手机一看,原来如此,原来是到饭点了,伟人说得好,吃饱才有灵感。

    咦?伟人说的?

    管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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