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外面天还没亮。
躺在旁边的人动了动,坐起来了,随后传来一阵细细索索穿衣服的声音。
被窝里的暖气随着人一开一合的动静散去一部分。
待人下了床,孔嫣赶紧将手摸索到后背,偷偷掖了掖被角。
床下穿好衣服的宋清风回过头沉默的看了一眼床上一动不动的人影,走过去推了推她。
”……”没有丝毫动静。
再次推了推。
“……”还是没有动静。
抿紧唇,脸上神色不明,然后直接转身出门。
先是轻的几乎听不见的脚步声,接着是木门摩擦的“吱呀”声。
关上了。
房间内静悄悄的,过了一会儿,躺在床上装死的孔嫣才悄咪咪的睁开眼,伸出脖子回过头去看,果然没人。
松了口气。
赶紧缩回去,埋在被窝里继续睡。
她才不起来呢,起来就要干活!
底下的炕暖乎乎的,简直不要太舒服,这在知青点的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事,还是她聪明。
孔嫣是三个月前穿越过来的。
准确的说她是穿到一本书中。
三个多月前她还在现代,一个集美貌与时尚容一身的新时代大学生,洗澡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胸部里长了一个硬块,本来不是什么大事,医生说取出来就好了,哪知前一秒还在做手术,醒来之后就成了红旗公社前进大队生产二队的下乡新知青孔嫣。
没错,和她同名同姓。
这也就算了,偏偏她前段时间看了一本年代重生文,里面炮灰就是这个名字,而且不幸的是,她发现自己就是穿到那本书中了,成了里面下场凄惨的女炮灰。
那本书她到现在都记忆犹新,讲的是一个叫林杏的女主角,上辈子嫁给一个大她十几岁的军人,因为爱慕虚荣不知道珍惜,和村里的一个男知青勾搭在一起最后落得病死街头,重生回来后决定好好过日子的故事,并因为重生取得商机,大大发展了一番事业。
而书里的孔嫣两辈子都得罪过林杏。
第一世的时候,男知青一开始喜欢的是她,但她不接受,后来看见男知青和林杏有染,就心下嫉妒,将他们的事暴露出来,害得林杏成了村里的污点,后来落魄都不敢回乡。
第二世是两人一起在学校里读书,并且是同寝室的舍友,故意多次针对林杏,在外败坏她名声。
书里还有一个重量级的男配,也就是孔嫣两辈子的丈夫,即大队长的残疾儿子。
上辈子孔嫣高考后跑到城里读书丢下孩子和丈夫,找了个城里男人。
男配带着儿子进城找孔嫣时,遇到了林杏,见她可怜给了点钱给她,所以重生回来的林杏决定带着他一起发家致富,最后创业成大佬。
虽然重生回来的林杏还是没能阻止孔嫣嫁给他,但也在她的刻意引导下让男配厌恶上了孔嫣,最后更因为孔嫣三番五次的找林杏麻烦而断然离婚。
书中孔嫣后来的下场就是林杏上辈子的结局,给人做小三然后惨死。
而在创业过程中男配喜欢上了聪明能干的林杏,最后由于爱而不得而黑化,在事业上投机取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大结局就是女主林杏大义灭亲,让男主找人抓捕了男配,然后女主和男主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知道自己穿书后,孔嫣原本是打算低调做人的,远离女主与男配,可是……没办法,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
书中的孔嫣下乡第二天就中暑了,她也就是那个时候醒过来的。
每天早上五点不到就有人来喊要去干活,女人当男人用,男人当牲口用,干了一天全身都是汗还经常洗不了澡,更别说每天都饿肚子。
好不容易熬过夏天,哪知道冬天更惨,北方十一月份就下雪了,每天晚上都冻得睡不着,手上脚上都生了冻疮,奇痒无比还不敢挠。
一想到今年才1972年,还有五年才恢复高考!
整个人都不好了!
于是挣扎再三,向来自认还有点骨气的孔嫣为了不挨饿为了不受冻,跑到书中男配他妈也就是大队长老婆面前自荐,要给她儿子当媳妇!
所以才有了现在这般情景。
迷迷糊糊又睡着了,也不知过了多久,孔嫣再次醒过来时,就看到纸糊的窗口那儿光亮亮的,心口一突,赶紧坐起来穿衣服。
大红色的花棉袄套在身上,下面是黑色的棉裤,臃肿不堪,头发已经有四天没洗了,随意扎成一个丸子。
下床穿上鞋,抠了抠眼屎,端着盆出去了。
谁能想到三个月前还是c大校花的她现在竟邋遢成这般模样?
孔嫣叹了口气,然后装模作样的扶着腰去了厨房。
厨房就在对面,烟囱已经冒着白烟了,进了屋就看到一个老式的土糊的灶台,正在炒菜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个子高高大大,圆脸细眼,后脑勺绑着一根大辫子,身上穿着灰扑扑的棉袄,这是她现在的大嫂曹氏。
坐在下面看火的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四五十岁妇女,脸瘦长发黄,堆着细纹,剪着齐耳短发,但精神奕奕,这是她婆婆。
看到孔嫣过来,原本还有些不满的宋妈见她手撑着腰一脸难受的表情,目光闪了闪,赶紧拍了拍手站起来。
热情道:“你这孩子也真是的,咋起这么早啊?也不多睡一会儿,既然起来了就先洗洗,待会儿男人们就回来了。”
孔嫣一副乖乖巧巧的样子,点点头,“知道了妈。”
演戏就要演到底,有些委屈的低下头嘀咕道:“我都说了要起早,清风他……”
宋妈一听,笑的眯了眼,赶紧拍拍她手,哄道:“这孩子刚成婚不懂事,你多体谅体谅,回头我说说他,待会儿给你蒸个鸡蛋,好好补补身子。”
孔嫣听了眼睛一亮,见目的达到,赶紧懂事的道:“谢谢妈,那我去洗了。”
转个身子拿着脸盆去打热水。
一旁挥着锅铲的曹氏见状,忍不住撇撇嘴,总觉得娶回来的这个弟媳妇不太老实。
孔嫣刚洗好脸,门口就传来声响,应该是公公和宋清风回来了。
果然,从门里往外看去,就见两人满头大汗,直接阔步往客厅走去。
宋清风就是原书中的男配,个子不矮,有一米八多,但不像北方男人那般壮实,而是瘦高型的,脸白净,长得一副不太像会干活的样子,这个时代是崇尚劳动的时代,所以这幅样貌在农村根本不受女孩的欢迎。
再加上他小时候发烧引起失聪,成了聋哑人导致交流不方便,使得他性格沉默阴郁,所以哪怕是大队长的儿子,也没女孩子愿意嫁给他。
这也是为什么宋妈一听孔嫣愿意嫁给她儿子时,也不管有没有什么目的,喜得赶紧在三天时间就将她娶回家,生怕反悔了。
早饭是辣白菜,萝卜和鱼炖豆腐。
家里九口人,宋大哥已经上班去了,他在镇子的广播站上班,还有两个孩子也去上学了。
“吃饭吧。”坐在上首的老爷子开口道。
孔嫣坐在宋清风旁边,见人都动了,赶紧将筷子伸向炖锅里的鱼,急吼吼的夹了一大块鱼肚。
一旁的宋清风见了,视线随着人的手看向旁边人的嘴,最后还是默默地低下头吃自己碗里的饭。
孔嫣一点都不知道客气,她是真饿怕了。
这时候粮食紧张,能吃到鱼已经很难得了,这鱼还是前段时间农忙过了后大队组织人去河里打的,那时候她还没嫁过来,他们知青点也分到几条,但不过几天就吃完了。
每天半碗粗粮,卡的嗓子难受不说,还吃不饱,饿的人面黄肌瘦。
他们这里还算好的,听说有的大队还吃不上粮食,社员有的找树根啃,有的则跑到外面借粮食。
日子苦不堪言!
孔嫣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生怕吃少了。
她都想哭,三个月前的她还想着减肥,现在却觉得当初学校食堂的饭菜都是美味。
吃完饭孔嫣和大嫂一起去厨房洗碗。
差不多歇了一会儿,宋爸带着家里人都出去干活,只剩下孔嫣一个。
现在是十一月份,农忙结束了,不过也有事情做,生产队的社员们要去帮自己队或别的队、别的公社、别的县“修水利”、挖河渠、挖河泥当肥料,或“改良土壤”、积肥。
这个年代,农民除春节外,唯一能休息的机会就是下大雨,生产队只有在下大雨的日子才不要求社员们出工、上工。
不过,她刚结婚,所以能抽空偷偷歇息几天,这还是因为她嫁的好,而且宋妈跟她说了,要把她换个轻松一点的工作,听的孔嫣感动的想哭。
早知如此,她就该早点自荐来给她儿子做媳妇,白吃了那么多的苦。
将口袋里的鸡蛋小心的剥开了吃,连蛋壳上沾了点点的蛋白都给啃了,吃完后乖乖拎着一桶衣服去了河边。
他们家住在二队这边,村子口那里就有一条大河,妇女平时都在那儿洗衣服。
孔嫣拎着桶踉踉跄跄走了过去。
有几个老妇人也在洗衣服,看到她过来都面带好奇,挤眉弄眼的。
当她眼瞎啊?
没办法,她也知道,谁叫她是知青中第一个嫁给当地人的呢?
在这边也算是大新闻一件。
下乡的知青大都带了一点清高,总觉得自己是城里人高人一等。
农村里的人也知道,虽然平时见面打招呼挺热情的,但也不怎么多来往。
只有她除外,才来不过三个月就结婚了,还是大队长家的那个残疾儿子。
“三根媳妇来了?”有个老婆子笑着跟她打招呼。
三根就是宋清风的小名。
孔嫣故作羞涩微笑,没敢回应人,这些老婆子嘴巴一个比一个利索,你说一句,她能想出一部清宫剧。
然后全大队都知道了。
找了个偏远的大石块,水有点温度,也不怎么冻手,但九个人的衣服也很难洗。
先把自己的衣服挑出来认认真真洗了一遍,其他人的则随便糊弄锤两下就算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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