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怎么样?”见大夫出了来, 贺娘子连忙上前去追问。
“你可真下得了狠手, 背部那一块, 烧得连骨头都看得见了。”大夫摇了摇头,“浓水止不住, 要是她过不了今晚, 人就铁定没了。”
铁骨铮铮的贺娘子,霎时间白了脸色。
人……人没了?!
那只是个无辜的小娃娃……她抱着小娃娃起来的时候,小娃娃手里还拽着几个铜板。
那是小娃娃买包子的钱,天可怜见的,也不知这浑身是伤的娃娃怎么凑齐这几个钱的。
贺娘子鼻子一酸,忙拉住大夫,“有没有……有没有什么办法救她啊?”
“现在知道慌了,当初下手的时候怎么不慌?”大夫第一次看见贺娘子流露出无助的表情, 他本就心痛无辜小娃娃被贺氏狠手弄到这般田地, 于是道, “若是你真的想她好, 就好好待她, 多顺着她。”
“这可怜孩子,浑身都是伤,也不知被谁虐待了……”大夫摇了摇头。
贺娘子的神情不断变换,最终化为了一声叹息
……
大夫出了门,披着褡裢七拐八弯, 到了一处晦暗的破败茅屋。
一个少年倚靠在那里。
“老朽按你说的做了。”大夫扶着额头, 叹了口气。
少年一揩鼻子, “多谢张伯,您果然是对我最好的人。”
张大夫头疼不已,若不是这小子父母临死前将其托付给了他,他才不想管这臭小子死活。
“你小子可不要干坏事啊,那小娃娃伤得可重了,确实快不行了。”张大夫焦急道,如果不是王三这小子事先给他说了,他是万万不信这一切都是他们布的一个局。
那娃娃才六岁吧……
那背都烂出一个洞了,整个周围的皮肤也烧焦了,他从没有见过一个娃娃这么能忍。
“她是自愿的,为了把她哥哥从牢里救出来。”王三抱臂,嘴角一丝苦涩,“她说哥哥在牢里多待一炷香时间,就要多受一炷香的苦。”
“她宁愿替哥哥受苦。”
张大夫听闻久久说不出话来,良久之后,他才喃喃出声,“真是个……好孩子啊……”
……
这边厢,贺娘子一直在照顾小姑娘,她从家里取了存了好久的钱,拜托隔壁的汉子给她在雁门最大的酒楼打包一桌子好酒好菜来。
“要那种酸酸甜甜的梅子酒,小孩儿喜欢喝。”贺娘子吩咐道。
她将钱塞进了汉子手心里,“要快些,鸿鹄里的狮子头冷了就不好吃了。”
说完,她转过身,快步走回了房间。
房间里小娃娃冷汗直冒,像是被魇住了,小嘴里叽里咕噜说着话。
贺娘子坐下来,用沾了白酒的绣帕,涂抹小娃娃滚烫的额头。
小娃娃本能而惊厥地躲避,她摇着头,哭着喊着:“哥哥,鸭子要哥哥…”
“阿奴哥哥,把阿奴哥哥还给我…”
“坏蛋,坏蛋兵,把阿奴哥哥还给我…”
阿奴…阿奴…从头至尾,她就连伤重到快死了,也在唠叨这个名字。
贺娘子心酸不已,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过家人了,当终于听清楚小娃娃喊出哥哥的那一刻,贺娘子的心弦就好像被人轻轻拨了一下一般。
那古老的、喑哑的心弦,带着残破不堪的声音,久久回荡在她的心房之中。
“小娃娃,你哥哥在哪里呀……”贺娘子轻轻在小娃娃耳旁哄道,“大娘帮你找到你哥哥好不好……”
她轻声细语的,她已经很久很久没像一个女人那样说话了,带有女人独有的心软、温柔与母性。
小娃娃像是听到了,渐渐安静了下来,呼吸慢慢平稳了。
贺娘子见这方法很是有效,立即打起了精神,再接再厉道,“小娃娃,若是你挺过了今晚,大娘就给你找哥哥,带你们俩去吃雁门郡最好吃的吃食,穿人人都歆羡的好衣服,看北边最好最好的景色。”
贺娘子这才想起,自己好像已经好久没有这样展望过自己的人生了。
自从夫君在那场战役中身亡,她为了保护韩知,掉了夫君的遗腹子后,生活就像一汪看不到头的死水。
她开始不知道为什么活着,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行尸走肉的过程。
贺娘子还记得,夫君死的那一年,她才二十岁,她就这样重复着她的“行尸走肉”,生生地度过了她所有的青春,大半的人生。
她早就忘了雁门的雪、飘扬的风,与大漠的孤月。
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陪着小娃娃,她先是结结巴巴地说,后来开始天花乱坠地说。
她想让这个素不相识的小娃娃活下去,她想给小娃娃期待,她知道一个人有了期待和牵绊才会有动力活下去……
血水换了一盆又一盆,那小娃娃最痛苦的时候,扣着床板,把手指都扣出血了。
贺娘子便把她的手放到了自己手板心上,“大娘和你一起痛,乖,大娘和你一起痛。”
那一夜多漫长啊,漫长到贺娘子以为自己会看不到第二天的晨曦了。
当那一缕晨曦照下来,照到小娃娃清浅呼吸的面庞上的时候,那种劫后余生的万分庆幸包围着贺娘子,她想拥抱眼前的娃娃,可她想了想,却只是温柔地亲了亲小娃娃那张玉雪可爱的脸庞。
贺娘子转过身去,走到一处柜子前面,从柜子最深处取出了一枚玉珏,那玉珏苍古色彩,看着价值连城。
上面隐隐刻了一个字:韩。
她决定等小娃娃醒了,便问问她哥哥的事。
无论小娃娃哥哥死了还是活着,她贺娘子都要履行自己的诺言不是么?
……
阿奴感觉自己已经死了几次了。
那莫家子名叫莫唤铭,此人大有来历,竟是当朝未来皇后的堂兄。据说洛阳有个传说,在莫家女出生之时,屋中有金凤飞入,那莫家名唤云的女孩从出生之日起,就注定是一国之母的皇后。
莫家自此,殊荣加身。
地位从二等世家拔擢到了一等,可以说是鸡犬升天。
莫唤铭也是鸡犬中的一员,此人不学无术,一无是处,正因是莫家二房长子,在洛阳被大肆追捧。
为了顺利受封,特地带着百余仆从、数百私兵大摇大摆来了雁门郡,任当地督军之职,想要从雁门郡守韩知这里讨一二军功,回去便可平步青云。
这莫唤铭草包一个又傲慢自大,他的私兵自是在当地横着走的。
饶是当地上至兵府,下至黑白两道,也要给莫家私兵一个面子。
阿奴年纪小,未通世事。
别人不敢出头的事,把他拉去出头,他见那佃农苦不堪言,果真硬刚上了。
结果成了这场冲突的牺牲品。
莫唤铭的决定就像一阵风,这次被阻扰了,也熄了种桑的念头,佃农的农田保住了。
私兵伤了,抓了小小的阿奴权当发泄,日日在牢里折磨他,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
从头到尾,他就好像平息强权与百姓矛盾的一个靶子,没人在乎他的感受,亦无人关心他的性命。
阿奴被救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是鞭伤、刀伤、剑伤、铁钳的烙伤,甚至那些变态还割了他肩头的几片肉来下酒吃。
他已经无法直立行走了,是被人抬着出来的,发着高热,从未有过的虚弱。
他没有想过会再看到牢外面的太阳,他别了别脑袋,无法适应那刺眼的阳光,那阳光如此真实地炙烤着他的皮肤,时时刻刻提醒着他——
他,活下来了。
接着他的意识陷入了迷迷糊糊的状态。
好像是一个上位者的男人,对一个女人说话,“过了这么多年,你这是第一次来找我。”
过了好久,那女人才道,“这一次我们的恩怨先放一边,我养女要来看一看这个少年,麻烦韩郡守先行回避。”
阿奴还在想着,谁是这个女人的养女……不察觉间,一只小手轻轻握住了他断了一根指骨的左手。
软软的、柔柔的、温温的,又小小的,如果一朵小小的山茶花,开在了他的心里。
他没法说话,他的舌头被烫伤了。
那只小手的主人也没说话,她只是紧紧地挨着他躺了下来。
她躺在了他的身边,一只手环住他的腰身,生怕他会飞走似的。
他想笑,可是一动脸就痛。
过了好多好多时候,他才听到一个糯糯的声音,“阿奴哥哥,鸭子把你找回来了。”
“找回来了,就不会再弄丢你了。”
他努努嘴,张了张口,很想说什么。
可他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到头来闭了眼睛,轻轻地答了一声,“嗯。”
从此以后,他再也再也不想和她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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