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0月26日 天气阴
在被FBI踢门进宿舍的时候,我是懵逼的。
今天是双休日,斯潘塞在图书馆查点资料,顺便会带晚饭回来。
托尼在他的实验室里捣鼓他的梦想。是的,他的实验室,斯塔克先生捐了两座实验楼给学校,然后其中一间实验室就默认是托尼在学校的‘专属实验室’了。谢尔顿和斯潘塞会去那里也做做自己的实验,不过代价就是要偶尔帮托尼的忙。
我对数理方面的东西兴趣不大,只是偶尔会帮他们翻翻专业书籍,这几个懒鬼虽然多学一门语言并不费事,但是他们显然更喜欢把时间花费在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上。
所以警察进来时,宿舍里除了我,就只有谢尔顿。
他那时候正贴在移动式小黑板上,推导一道离子晶体在介电常数与纵横光学模频率满足非常简单关系时,正负离子相对位移和宏观电场以及极化强度参数的物理题。
我懵逼的时候,FBI的人把整个宿舍clear了一遍。
然后一个穿着黑西装黑衬衫,没打领带、套着FBI防弹背心、气质颇为倜傥的胡渣大叔走到我面前,问:“你就是诺曼·奥尔德里奇?”
我点了点头。
从这位大叔的口音和动作来看,他似乎不是美国本土人,看他衬衫的牌子,是范思哲的,而手表则是沛纳海。
意大利人。
典型的意大利人。
“我是大卫·罗西,FBI行为分析小组的探员。现在想问你几个问题,可以吗?”
“当然。”我说。
“上上个周三晚上,你参加了一个化妆舞会,还记得的吗?”罗西先生问。
我当然记得。
化妆舞会是今年大一新生举办的迎新晚会,非官方性质,我们整个宿舍都被邀请了,但是大家都没空。考虑到只有我一个人可以挤出时间,为了避免宿舍全都不去留给学弟学妹太过孤傲的形象,我就花了点时间去参加了。
我得实话实说,舞会办得还行,挺热闹的,但是我再也找不到小时候参加万圣节舞会时的那种心情。
在舞会上,我吃了一个晚上的小饼干。
我把这件事前因后果说出来之后,罗西先生眉毛似乎轻轻挑了一下,然后颇有些意味深长的问我:“差不多半个月的事情了,你似乎对于这个舞会的时间记得很清楚?难道它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吗?”
我思考了一下,日记里似乎只写了这是一场童话主题的化妆舞会,女生们争奇斗艳,但是男生几乎都选择了王子造型,偶尔有几个野兽什么的,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所以,我很真诚的告诉罗西先生,那只是个普通的化妆舞会,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我们交谈的时候,一位穿着灰色套衫的严肃大叔则一直非常密切的盯着我看,他的目光非常有穿透性,甚至带着一股看透人心的威慑力。
我有点不自在。
就回头看了他一眼。
在我看向他的时候,他突然问:“为什么你给我的感觉,有点像根本没有在舞会现场?就好像,你整个关于舞会的叙述,都是从书上摘抄下来的,毫无带入感。”
我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罗西先生则越带了一些不满的说:“杰森,他不是凶手,而且还未成年。”
被称为杰森的严肃脸大叔沉默了一下,然后回答:“我只是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自FBI闯进来后,就一直躲在小黑板后面、把自己夹在书橱和黑板之间的谢尔顿突然把手斜举探出黑板:“警察,不,FBI先生,我能回答这个问题。”
然后他探出头看罗西和杰森都没有任何反对的意思,胆子就大了起来,径直走了出来,咳了一声,说:“之所以诺曼的描述会不那么精彩,没有任何身临其境的感觉,是因为他写作技巧太差,实用性文学没学好。你们不能指望每个人像我一样,都是天才。”
罗西和杰森两位中年绅士显然一头雾水,无法理解谢尔顿的话。
我:“……”
仔细想想,他的话貌似非常有道理,我居然不能反驳。
谢尔顿不是个喜欢卖关子的人,他和斯潘塞一样,有一定程度上话唠,随即就是噼里啪啦一大堆相关解释。
“诺曼患有离解性记忆缺失症,俗称金鱼拟态病。”
罗西突然打断:“等等等等,这是什么病?我好像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谢尔顿理所当然说:“没有听说过很正常,这个名字是我独创的。”
“这种病就是每天睡觉醒来后,就不会再记得前一天发生了什么。说实话,虽然已经和他做室友做了两年了,我还是不能想象,世界上有人得了这种愚蠢的病后,居然还能考上加州理工。”
我满脸生无可恋的听谢尔顿在那里扯。
罗西和杰森先生似乎被谢尔顿的描述吸引住了,任由他继续发挥下去。
“不过诺曼可以记住自己写下的日记,所以他养成了记日记的习惯。这是个好习惯,至少可以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井井有条,不会像托尼·斯塔克那样,把自己搞的一团糟。哦,他是我们的另一个室友。”
罗西接过了谢尔顿的话:“所以,奥尔德里奇先生口中的描述都是来自于自己的日记,这就是为什么会对那场舞会没有什么参与感的原因?”
谢尔顿被打断了话,有那么一瞬间的卡壳,他顿了顿,才回答了罗西的问题:“从某种事实上来说,是的。”
我终于等到他们的交谈告一段落,开口问看上去比较好说话的罗西先生:“舞会发生了什么事情吗?我刚刚好像有注意到先生你提到了凶手,难道后来舞会出事了?”
罗西和杰森面面相觑了一下,然后杰森点了点头,罗西则告诉了我原因。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那天参加舞会的人,死了五个。
短短两周的时间里,居然死了五个人。
谢尔顿第一个反应就是:“不可能。我们没有听到任何消息。加州理工虽然是所严谨的大学,但是这不代表学生不八卦。”
杰森先生则告诉他,警局为了避免出现恐慌,所以对外进行了保密工作,并没有消息流传出来。
然后谢尔顿就天哪天哪我不敢相信的又躲回了小黑板和书橱的夹缝里,拒绝面对校园附近有个杀手的可怕事实。
罗西先生果断无视了谢尔顿,不愧是FBI。他对我说:“事实上,我们找到你,是因为你有可能是目击证人,并且大概率会是犯人的下一个目标。”
我斩金截铁的说:“不可能。”
杰森有些疑惑的看着我。
因为我的红名单没增加任何名字。
我深吸了一口气,对他们说:“先生们,先让我们坐下来,好好聊一聊这件事。虽然我情况特殊,但也许我能帮上一点忙。”
大概因为他们认定了我有可能是下一个受害者,所以透露了一部分案情。
摊在我面前的,是三女两男的死者照片。
经过罗西先生的介绍,我大概知道了,为什么自己会被认定成目击证人,并且是下一个目标。
照片上的死者,都穿着化装服饰。
第一个受害者,是个名叫艾琳的黑发白种少女,她涂着鲜红的口红,肤色苍白,双目紧闭的躺在公园的树丛中。她穿着白雪公主的裙子,手里捧着一个红苹果,似乎是从童话故事里跳出来的一样。
第二个受害者,是个金发男孩儿,他穿着很普通的白色骑士装,只是骑士装的领口上,上别着一个骏马造型的领带夹。
第三个受害者,又是一位女孩儿,名叫多琳纳,她有着栗色的长发,身着蓝色礼服裙,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她脚上穿着一只水晶鞋,另外一只鞋子则不知所踪。和白雪姑娘不同,辛德瑞拉最后的陈尸地点是在一块草坪上。
第四个受害同样是金发男子,不过这位受害者明显年龄较大,大概已经有二十七八的样子,并不像是加州的新生。他穿着一套王子服,头上还带着塑料金冠,而手里,则握着一只水晶鞋。
第五位受害人则是个身材窈窕火辣的金发姑娘,她叼着一朵玫瑰,手里握着纺锤,安静的睡在一从玫瑰丛里。她被打扮成了玫瑰公主,也就是睡美人。
我指着最后一位受害者说:“我认识她。她叫爱丽安·罗威尔,是生物系的新生,今年刚开学的时候,我去接引新生入校,和她聊了几句。但是那天舞会上,我没和她碰面,她扮的,似乎也不是睡美人。”
杰森说:“这几位受害者的装扮,都是凶手替他们准备的,并不是按照他们舞会当晚的装扮来的。”
罗西先生则随后补充:“五位受害者,只有一位是加州理工的学生,也就是第五位爱丽安小姐。其他的,都是舞会举办者放进来的校外人士,白雪公主是一名模特儿,白马王子是个酒吧驻唱,灰姑娘她在便利店工作,至于灰姑娘的王子则是一位加州理工新生的哥哥,他在洛杉矶的一家金融公司上班。”
杰森非常郑重的对我说:“想必你也看出来了,凶手每杀一个童话公主,就一定会去搭配一个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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