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七零年代的百万元户(13)

    崔世杰办事麻利,这才一个月的功夫就成了徐东强的左膀右臂。

    徐东强南方的黄金加工厂需要他回去照看,所以在州政市的金店和在建的工厂都暂时由崔世杰负责。

    这比在部队里训练还要忙,天不亮就要联系工厂开工,白天还要兼顾店里的生意,到了晚上说不定还有什么应酬需要出面参加。

    不过,今天媳妇难得来一趟,不到五点崔世杰就关了金店的大门,骑上徐东强给他置办的一辆摩托车带着祝桐桐往公寓走。

    “徐总让我这几个月去考个驾照,到时候好给我安排一辆车开。”摩托车在大街小巷穿梭,风声裹挟着他说话的声音钻进了祝桐桐的耳朵,“坐过汽车吗?”

    双手搭在他的腰上,冰冷的空气让她不由地缩了缩手,“没,不稀罕那铁家伙。能骑个自行车就成。”

    祝桐桐对这个徐东强的身份充满了好奇,与此同时,关于他的资料,正在由败家子系统源源不断地传输到她的记忆里。

    这个徐东强是东南沿海一带的富商,主要做的就是进出口生意。这两年黄金在西方国家正紧俏,赶上了淘金热的他身家倍增,已经过了六位数。

    上次祝桐桐救了他的命,又看她耿直、朴实,这才想着拉她们家一把,对崔世杰也是真正的好。

    在十字路口等红灯,崔世杰摘下了手上的皮手套,塞到祝桐桐手里,“城里风大,戴上就不冷了。”

    话音刚落,原本罩在崔世杰头上的头盔也扣在了祝桐桐的头上,压着里面的红围巾,热气里满是他身上的一股淡淡香味。

    祝桐桐能看得出来他很高兴,这一路,崔世杰一直在跟她讲在城里的这段时间见了多少不同的人,偶尔放慢车速,还会给她指指街边橱窗里摆的新奇玩意儿。

    崔世杰住在靠近火车站的一处家属院。听说,这是只有有钱人才住得起的地界,里面哪一户人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把摩托车停在搂在,这才不到六点,就已经能听到楼上传来的做菜声。仰起头顺着那一棵梧桐树往上看,最顶楼的那一扇窗就是崔世杰住得屋子。

    上楼的时候,阵阵香气都从门里一股脑地涌了出来,这是在村里闻不到的香味。

    糖醋?红焖?酱卤?光是闻着就让人馋得很。

    三楼的大娘正倚着门剥蒜,瞧一眼下班回来的崔世杰和他身边的女人,倏地就露出了笑模样:“呦,小崔回来了?今儿挺早啊。”

    “哎,王大妈,”顺势将祝桐桐搂在怀里,当着外人的面,他的动作比刚才还要亲热得多,“我媳妇儿今天来看我,所以早回来了一会。”

    媳妇?

    看看他身边的姑娘,唔,穿得可真够破烂的。那一套衣裳,一看就是村里人,不过她倒是生得好看,红着脸抿着唇,真是我见犹怜呢。

    顺手往嘴里塞了半颗蒜,王大妈故作埋怨地指了指他,“你呀你,光顾着自己赚钱了是不?你看给你媳妇委屈的,还穿着打补丁的衣裳呢。”

    崔世杰惭愧地低下了头,没想着辩解。

    倒是祝桐桐赶紧上来打圆场,说:“大妈,您别怪他,是我自己不懂拾掇自己,怨不上他的事。”

    听祝桐桐这一开口,娇滴滴的声音可真是听得她心都要酥了。

    原想着跟他们小两口开玩笑,竟然还真的当真了:“哈哈,是大妈的不是,快上楼休息吧,一会要是饿了,就上大妈家来吃饭!”

    平时见崔世杰这小伙子够板正,还想着给他说个媒。

    不过再看看他身边的媳妇,虽说是村里人,不过看她的谈吐和样貌,又有谁能比她更衬崔世杰呢?王大妈这样想道。

    楼里做饭的时候大多都敞着门,上楼的功夫,几乎所有人都把崔世杰的媳妇看了个遍。

    搂着怀里的祝桐桐,崔世杰脸上别提多高兴了,一点不觉得她穿得多破烂,在他眼里,自己的媳妇就是刚下凡的仙女,可美得很呢!

    “我这屋有点脏,”打开门,崔世杰赶紧把包袱放在鞋柜上,用摆在门口的拖布在地上蹭两下,“你先去床上休息会,我好好收拾收拾。”

    说是脏,可祝桐桐看来这屋里可是干净得很。

    一室一厅一卫一厨,四间房被崔世杰打理得井井有条,所有的摆设都放在合适的地方,甚至挂在衣架上的衣服都整齐的没有一条褶子。

    卧室里,刚换上的床单还有晒过的阳光温暖,正中间豆腐块一样的被子上盖着一块印着五角星的布。

    这床收拾得太整齐了,祝桐桐不好意思坐,而是拉开了书桌前的椅子小心翼翼地坐在一角,“不用忙活了,家里已经很干净了。”

    祝桐桐扭头看了眼书桌上摆放的书,大多都是有关生意上用的,桌子边缘还有一部电话,又粗又长的电话线从桌角一直顺着墙根扯到了客厅。乍一看,还真有那么一点办公室的意味。

    手边正放着一本展开的字帖,压在上面的黑色钢笔在后面刻有一个“崔”字。

    就算是学着做生意,崔世杰还是这么爱练字。

    随便翻动了几页,几乎每一张的字他都临摹过数十遍,依稀还能够看到印在字上的凹痕。

    “那我给你做点饭?这一路肯定饿坏了吧?”崔世杰从客厅里探出半个头,讨好地问道。

    端起那根钢笔,祝桐桐在空气里比划了两下,还是和刚才在店里一样,分明知道该怎么写,但是这手总是止不住地发抖。

    “不用了,我不是很饿。”

    祝桐桐用笔尖画了个弯钩,写出这一笔的时候她的手并没有抖。

    满意地点点头,把笔放回到字帖上时,她的嘴角勾起了一个甜甜的笑。

    双手搭在祝桐桐的肩膀上,崔世杰压低了身子,凑在她耳边,说话时候的风偶尔会吹起她鬓角的碎发,“想学写字吗?我可以教你啊。”

    原主的文化程度还没小学毕业,这一点崔世杰是知道的。

    侧过头,祝桐桐的鼻尖几乎要碰到他的唇,稍稍向后退了一点,注视着他的眼睛时,嗓子眼竟说不出一个字来。

    怎么回事?浑身都像是被定住了一样。

    分明冬天还没过去,这房间里的温度怎么觉得有点热了,就连脸颊都热得发烫,口干舌燥的感觉真是不好受。

    祝桐桐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要不是还有一丢丢理智在,绝对会主动凑上他的唇。

    站在祝桐桐身后,崔世杰的双手刚好可以把她绕在怀里。

    祝桐桐右手握着笔,崔世杰的手又覆在她的手背上,稍微调整一下的位置,他的脸又凑得更近了些。

    双眼注视着笔尖,动笔的时候,崔世杰也会跟着小声地解释:“横不止要直,起笔要顿一下,收笔也要回勾一下;还有竖,这个字是垂露竖,所以下面要粗一点……”

    在纸上写下了“祝桐桐”三个字,每一个字都像是字帖里的一样好看。

    教她动笔写字的时候,崔世杰绝对是一个称职的好老师,只可惜祝桐桐却不是一个好学生。

    像一只紧张的鹌鹑一样坐在那,她的余光一遍又一遍地扫过他的侧颜,脑海里也一直闪过四个字:大胖小子……

    崔世杰是个足够出色的人,长得好、人品好,不少姑娘都喜欢他喜欢得不得了,祝桐桐也不例外。

    唔,这一定是系统的阴谋,一定是想让自己沉溺在他的男色里,这样自己就不能第一个完成任务了。

    “宿主,你别甩锅给我,刚接到通知,已经又有两名选手完成比赛了。”脑海里,系统的声音再一次响了起来,“你自己不够败家不能怪我啊!”

    “你……”

    “叮叮叮!”

    祝桐桐刚要在脑海里反驳它,面前的电话就发出了一阵急促的响声,吓得崔世杰的手一抖,最后收笔的那一横都多了一个勾。

    放下手里的钢笔,崔世杰直起身将电话拿在手里,“喂,请问哪位?”

    “我的金子做好了吗?我已经催了十几遍了!”

    电话那头好像是个外国人,一口蹩脚的华文听得祝桐桐浑身不自在。不知道那人在哪里,周围乱糟糟地环境让他说话的声音都变得不清不楚。

    好像是关于生意上的事。

    因为不少生意都跟外国人有合作,所以电话随时都有可能打进来。哪怕是下班时间,崔世杰都不能放松。

    能看得出来,这个电话在崔世杰的意料之中,只是这生意来得却让他怎么都高兴不起来。

    揉了揉太阳穴,崔世杰刚才还轻松的表情变得有些为难:“约翰森先生,我们已经很努力在赶工了,可以再给我们一点时间吗?”

    说话时,崔世杰下意识地背过了身子,看一眼椅子上的祝桐桐,这件事情还是别让她替自己操心的好。

    “警报!警报!”系统的声音再一次在祝桐桐耳边响起。

    “此次交易利润可能高达五万,请宿主及早做出反应!再不败家,你家就要成十万元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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