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回来了。”府衙里的小厮,上前来,帮县官脱下身上的罩衫,“香香夫人已经备好酒菜,在房间里等着您了。”
“嗯。”推门进去,一穿着薄纱的女子,确实已经拎着酒壶在等待他了。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女子依偎在他怀中,娇滴滴的问道,“大人今儿个是遇见了什么喜事,这么高兴?”
县官便将今日的事告诉给她听了,听得她也是笑逐颜开,“哎哟,这银子,不等同于大人白捡的吗?”
县官大笑几声,捏着她细嫩柔荑,与她温存,“怎么能这样说,本官这是秉公执法,铁面无私。”
“是是是,大人说的是。”女子附和着,拎着酒壶,为他倒了一杯酒,而后放下酒壶,双手托举着倒满的酒杯,喂他喝下,“只是,大人就这么放他走了?不怕他离开雍县,四处乱说么?”
“乱说?哼。他也要有那个命走出去再说。”
“大人的意思是……”
县官没有往深了说,只意味深长的笑了笑,就拉着她往床榻上去了。
一阵翻云覆雨之后,搂着女人酣睡的县官,翻了个身的功夫,忽然听到房顶上,有人窃窃私语——
“我们还不动手?”
“急什么,反正这狗官也是要死的,再让他快活几日,等香香打听清楚库房钥匙藏在哪里,再取他人头也不迟。”
听到这杀机浓厚的两句对话,本来迷迷糊糊的县官,一下子清醒了过来。他掀开帐子,往房梁上看去。
“他怕是到死都想不到,要他命的,会是他手下的人。”
“到时等他一死,他那几个在京城外,替他铲除雍县流民的手下,将御状这么一告——啧啧,不光免了自己的连坐之罪,说不定,还能加官晋爵呢。”
抓着帐子的手颤抖起来,涔涔冷汗,一下从额上冒了出来。
等房顶上的两道声音消失,县官才终于呼进一口气,大声呼喊道,“来人,来人啊——”
谁在他枕边的女子,被他吵醒,揉着惺忪睡眼撒娇,“大人,怎么了嘛。”
小厮也闯了进来,问他有什么吩咐。县官一指方才还在床上和他温存的女人,咬牙切齿道,“把她给我带下去,关到死牢里去!”
女人一下子被吓的清醒了,只是此时,她连眼前是什么情况也不知,“大人!大人!香香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大人——”
一拂袖将床上的女人扫下去,县官怒不可遏,“你这贱女人,竟然谋害本官!”
“冤枉啊,香香冤枉啊!”
根本不听枕边人的呼喊,看她披头散发的被人拽出去,县官这才稍微平息了一下心底的恐惧。但想到方才半梦半醒之间,听到的对话,他不敢在这个房间里睡下去,招了几个奴才为他更换了房间之后,就匆匆离开了。
等他走了之后,房顶上,又忽然响起了说话的声音——
“你知道他派人去了京城?”
“知道啊,你不还把他们都杀了吗。”方才故意捏着嗓子,此刻声音都还有些奇怪,“咳咳咳——”清了清嗓子,再张口,就是金珠子那清甜的声音了,“走了走了,回去睡觉。”
屋顶上两道人影,一跃跳进了府衙此时空无一人的后院里。
从黑暗处走出,不是罹决与金珠子是谁?
……
朝阳初升,坐在床边合衣而眠的罹决,忽然被人在腰上踹了一脚。他睁开双眼,见睡在床上的金珠子,连眼睛都还没睁开。
“起来,快起来。”
当着罹决的面,眼睛都还没睁开的金珠子,又用脚丫子在罹决腰上连踹了两脚。
外面的阳光,已经有些刺眼了。罹决看了一眼,声音有几分不悦,“干什么?”
“去干活了。”金珠子自个儿都还抱着被子赖床不起呢。
罹决虽没有什么起床气,但被人从睡梦里踹醒,也绝不是什么好的体验,“干什么活?”
头发都睡散了的金珠子,将眼睛掀开一条缝儿,黑溜溜的眼珠,隔着层雾气,望着罹决,“跟着那个县官啊,既然说派了杀手,那就得演全套的。”
罹决被金珠子的脚丫子踢的烦了,伸手抓住他的脚踝,把他从被窝里生生拽了出来。金珠子那也是睡迷糊了,才敢对罹决发号施令,现在被他这一拽弄清醒了,望着面前的罹决,眼睛都瞪大了。
看着他这个模样,本来准备给他点颜色的罹决,不知为何又下不去手了,“跟到什么时候?”
金珠子拿捏不定他现在的心情,声音都细弱了不少,“就,就这几天。”
罹决松开他的脚腕站起身来,将昨晚解下放在一旁的佩剑拿起,而后就从大开的窗户跳出去了。金珠子看着他的背影,呼出一口气,又一头栽在了床上。
就这么过了几天,被金珠子罹决这一吓,县官就如惊弓之鸟一般,连大门都不敢出了。罹决也省了每天跟他的功夫,回到金珠子住的客栈里,同他说,“何必这么麻烦,直接杀了他不是更快。”
金珠子连忙劝阻,“杀了他,还没等我找到银子,估计上头就派人来,把银子都充国库了。”
罹决就知道金珠子还惦记着那些银子。
“你今晚露面,吓一吓他,他为了买命,必定会拿钱收买你。”金珠子这两天,在罹决跟着那县官,吓得他肝胆俱裂的时候,自己也没闲着,四处掀动民愤,“只要他肯掏钱消灾,一切就好办了。”
罹决只当金珠子这么费尽心力,是想逼得那县官自己将钱交出来。不过,他从来不会听命于人,帮金珠子,也只是兴趣所致,至于最后到底杀不杀人,就要看他的剑了。
……
雍县府衙。
“有回信了吗?”从那一晚,听到两个杀手在屋顶窃窃私语之后,这雍县县令,就始终觉得自己头顶有把刀悬挂着。他想了又想,决定写信给他的侄子——也是被他派去京城外,阻拦告御状的人之一。
只是,飞鸽将信送出去几天,却始终没有回应。
“大人,还没有信传回来呢。”
不知自己派去的人,已经被罹决当山匪剿灭了的县令心如死灰,真的当是自己的亲侄子背叛了自己,抱着头躲在书房中。
“大人,我去给您倒杯茶。”小厮也觉得自个儿的老爷,这几天有些奇怪,总觉得有人在背后盯着他似的,但无论派了多少人在身边,都没有找出跟着的人。
明明真的有个人。
那天,他一回头,确实看见了一个黑衣的剑客,站在阴影处望着他。
一双黑色的靴子,出现在了他的面前,靴子的主人,甚至还往前走了两步。低着头的县令,看到那双靴子,浑身哆嗦了一下,而后战战兢兢的抬起头,见站在面前的,是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
“你,你是谁?!”吓的连连后退,撞的椅子在地上摩擦发出巨大的声响,“这几天,是你在跟着我?!”
罹决对将死之人,从来都是吝啬言辞。
看着罹决腰上的佩剑,想到那一晚,在房梁上听到的低语,仿佛一下子明白了他的身份似的,“来人,来人啊!”
守在门外的衙役闯了进来,“老爷,怎么了?”
“拿下他!”
“是!”看到罹决,这些守在门口的衙役,也满脸讶异。他们就守在门口,这人是怎么进来的?
这些小啰啰,在罹决面前,实在不够看,只是瞬息间,冲在最前面的两人,就已经成了剑侠亡魂,其余的人,慑于他的气势,也不敢再上前。
“现在走,我可以不杀你们。”罹决的话一出,这些人就纷纷丢下刀剑逃走了。
书房里,又只剩下罹决与县令对视着。在与罹决对峙半晌之后,这县令跪倒下来,“侠士饶命,侠士饶命——那人多少买我的命,我出双倍,不,十倍!只求侠士放我一条生路!”
罹决并非爱财之人,若是往日,有人在他面前这样聒噪,他早就送他去见阎王了。但这一回,他想到了金珠子对他的再三嘱托。
沾血的剑,收回鞘中,罹决微微侧身,声音依旧冷凝如冰,“成交。”
……
“搬快点!搬快点!”县衙的小门,县令正催促着众人往马车上,搬一口一口的大箱子。早就等候在外面的金珠子,揭开箱子一看,白花花的银锭,令他一下喜笑颜开。
罹决无意掺和进去,抱着剑靠在一旁的墙壁上。
天上一轮残月如钩。
不知过了多久,县令擦着汗上前,点头哈腰的对那罹决道,“侠士,银子都按你的吩咐,装上马车了。还请侠士,放我一条生路。”
罹决睁开眼,面前这人的面目令他生厌。就在他要拔剑出鞘,了结这人性命的时候,府衙前门,忽然传来一阵窜天的火焰,而后一个衙役慌慌张张的走来,“老爷,不好了,衙门外聚集了好些刁民,都在哪里吵吵嚷嚷,说……”
“说什么?”因为罹决还在这里,县令连大声些都不敢。
“说今夜不开仓放粮,他们,他们就拆了衙门。”
县令怒斥,“那些刁民——”而后他注意到罹决还在,马上将头低了下去。
正在此时,戴着斗笠,遮着面部的金珠子,清点好银子,从马车上跳下来,压着声音对罹决道,“走了。”
罹决按在剑上的手,被他压了回去。
金珠子浑然不觉他起了杀意似的,劝他回了马车之中。而后驾着马车,就往城门方向去了。那目送两尊煞神离开的县令,擦了擦额上的汗,虽衙役门去前门镇压刁民了。
“我们连夜赶去清河,然后把这些银子,存进钱庄里,换成银票——哎呀,这么多银子,这一趟雍县可真是没白来。”金珠子一边赶着马车,一边美滋滋的算计着。
空气中,那尸体腐烂的味道,仍旧残存着。
坐在马车上的罹决,忽然一言不发的起身,金珠子叫住他,“喂,你去哪?”
“杀人。”
“回来!”金珠子叫他,罹决却已经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折回府衙的罹决,自然是要杀了那县令,只是他来迟一步,雍县饱受官吏盘剥的百姓,今夜发了疯一般围聚到了府衙外,几个平日里逞威风的衙役,被百姓的围攻吓的一退再退。
那县令更是凄惨,没了衙役的护卫,就这么被百姓的拳脚棍棒,打的奄奄一息。许是平日敢怒不敢言,积怨已久,打的县令开口求饶,说勒令粮行即刻开仓放粮都不能平息民怒。站在暗处的罹决,就看着那县令,哀哀讨饶着在人群中断了气。
在这混乱之中,不知是谁放了一把火,冲天的火光从库房里烧起来,与门口那些百姓高举的火把熔在了一起。
罹决站了片刻,就转身离去了,他到了城门处,见金珠子叼着根草茎,坐在马车上翘着腿等他。
空中流云,已被风吹的散去。
看到罹决走过来,金珠子噗的一下,将嘴巴里的草茎吐出来,“都说了让你走,非要回去一趟浪费时间。”
“你都知道?”
“知道那县令会被活活打死?还是知道存放赃银的库房失火?还是今晚,百姓会一齐逼上府衙讨公道?”拍了拍拉车的马匹的头,那垂首吃着干草的骏马,忽然打了个响鼻。
他果然什么都知道。
他早就知道,这十五六岁的少年,极擅把控人心,不然也不会藏在幕后,只抛出一个花魁,就将京城中的那些名门公子,耍的团团转。但是,他还是低估了他。
金珠子将手中的斗笠,随手抛开,驾着马,从大开的城门中离开了。
在马车上,踏着月色而行,他看着若有所思的罹决,对他道,“看在你帮了我这么多事,还不要报酬的份儿上,我就跟你讲讲吧——这几天,你去盯着县令,我也没闲着。”
“实际上我也没做什么,只是乔装打扮了一下,在别人吃不上饭,都要饿死的时候,说那县令家里的狗,吃的都是新鲜的大米。”
“那个叫香香的女人,跟我做了个交易,我放她走,她帮我在库房里,放一把火。到时候,就是朝廷查下来,也不会知道,库房里的银子已经被人搬走了一半。”
金珠子拍了拍身后沉甸甸的箱子,嘴角扬的高高的,“这些银子,都是死无对证的。”
看着金珠子这副有些骄傲的神情,罹决忽然就有些不想让他那么顺意了,“谁说我不要报酬的?”
金珠子脸上的笑,果然僵住了,而后他钻进马车中,牢牢的抱住箱子,“这些都是我好不容易赚来的!你要趁火打劫,不如先杀了我!”
金珠子这副要钱不要命的姿态,令罹决沉沉的眼中,糅进去些微笑意。
“好啊。”
金珠子听他应答,马上瞪大眼睛,“你真的要见财起意,杀人灭口?!枉我还请你吃过饭!”
听到这句话,罹决也钻进马车中,金珠子先是因为害怕闭上了眼睛,但是见罹决迟迟没有动作,就又将眼睛睁开一条缝。他看着那黑衣剑客,掀开车帘望进来,背后是不算明亮的月光与漫天闪烁的星辰。而罹决的眼睛里,也在望着他时,多了些与平日不一样的感情。
明月惜。
一模一样的脸,即便他能分清,有时也会忍不住迷惑。
金珠子见罹决望着自己,要比平时温柔很多的双眼,忽然撒手放开箱子,抱住了他的脖颈。罹决身子一僵,却没有推开他。
他第一个想抱的女人就是明月惜,可是她惧怕自己一身的血腥味。所以他还从未与人这样亲密过。
金珠子的体温,透过布料,传递到他身上来。就在罹决已经沉溺进去的时候,金珠子忽然张口,用嘴唇咬了咬他的耳垂,而后用一种他从未听过的诱人声调道,“钱财乃身外之物,谈钱多俗啊,大侠你就别劫财了,劫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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